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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徵聘應用科技學院院長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徵求應用科技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


一、    依據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應用科技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院長遴選辦法,公開徵求具有教授資格之本院院長人選,擬自110年8月1日起聘,任期三年。


二、    本院包括應用科技研究所、醫學工程研究所、專利研究所、色彩與照明科技研究所、應用科技學士學位學程、不分系學士班及全球發展工程學士學位學程等教學單位。


三、    凡有意推薦或自行應徵者,請來函或電話索取推薦表與同意函,或由本院網頁下載。填妥資料後連同個人簡歷、自傳、治院理念、推薦信函、大學以上學歷證書(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)及教授證書等相關證件影本、著作目錄、專長等,於110年4 月30日下午4:00前將紙本寄(送)達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應用科技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,聯絡人:丘真弦小姐。 (通訊處:106臺北市基隆路四段四十三號,電話:02-27376741,傳真:02-27303733,E-mail:libby@mail.ntust.edu.tw)。


四、    本啟事同時刊登於本院網頁https://honor.ntust.edu.tw/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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